一、限行區域
主城區影視路(普濟路至山陽路段)以南、
山陽路(影視路至人民路段)以西、
人民路(山陽路至中原路段)以南、
中原路(人民路至世紀路段)以西、
世紀路(中原路至山陽路段)以北、
山陽路(世紀路至南海路段)以西、
南海路(山陽路至普濟路段)以北、
普濟路(南海路至影視路段)以東范圍內的道路限行(不含上述路段)。
二、限行時間
自2020年12月7日起恢復限行。
(一)每周一至周四7時至21時限行。
(二)每周五7時至19時限行。
(三)法定節假日不限行。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為工作日的周六、周日,按對應調休的工作日限行。
三、限行規定
(一)按照核發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號牌末位為字母的,以末位數字為準),工作日每天限行兩個號。即:號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為準:
1和6的周一限行、
2和7的周二限行、
3和8的周三限行、
4和9的周四限行、
5和0的周五限行。
(二)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車輛:
1. 軍車(含武警車輛)、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
2. 公交車、大中型客車、出租汽車(含巡游出租車和在我市交通部門備案的網約車)、校車;
3. 車身外觀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公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道路清障專用車輛;
4. 車身外觀噴涂統一標識的環衛、園林、市政(含污泥運輸、餐廚余垃圾運輸等)、熱力、供水、供電、供氣、供油、通信、郵政(含報刊發行、快遞)、押款、保險查勘、新聞采訪、醫療廢物轉運車輛等;
5. 外地號牌車輛;
6. 懸掛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的新能源汽車;
7. 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三)各類大型貨運車(含新能源貨車)除遵守以上規定外,還應當遵守焦作市對貨車的限行、禁行規定;已辦理通行備案的車輛,同時遵守本限行規定。
四、其他要求
限行期間遇有重度以上污染天氣,需要啟動更高級別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另行通告。
望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本通告之規定,提前選擇交通方式,合理規劃出行路線。
違反本通告之規定在限行范圍內行駛的機動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通過視頻監控或民警路檢路查依法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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